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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消息,今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》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有关规定要求,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。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、制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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