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日消息,今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》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有关规定要求,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。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、制止。

同时,为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,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,敦促电子烟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;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,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;敦促电子烟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。
烟草专卖总局的官方解读认为,有些电子烟企业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,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,以及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,用“帮助戒烟”“健康无害”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,并将电子烟标榜为“年轻”“时尚”“潮流”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。
据了解,目前国内相关电子烟厂家共有169515家公司,相关品牌产品共有17个,其中成立公司省份最多的地区为山东、广东、江苏等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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